近日,万载县人民法院司法确认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案件。
原来,郭某某在王某某的工地脚手架作业时坠亡。事故发生后,申请人向当地政府和派出所寻求调解,但由于案涉工程涉及三个人及赔偿数额差距较大,加之申请人情绪较为激动,当地政府未能调解成功,遂将该案移送至万载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继续调解。
该案到万载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后,万载法院及时参与,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对当事人之间矛盾点进行梳理、总结,以当事人的接受程度和负担能力为切入点,不断在“法结”“情结”“心结”之间求解,进行“面对面”“背靠背”调解。调解过程中,当事人之间不断出现新的问题,调解团队及时研讨,给建议、提方案,逐一解决调解中遇到的问题。经过两天时间,该案最终调解成功。
为打消申请人疑虑,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由双方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及时裁定该协议有效。被申请人三人一次性支付46万元,并于次日支付完毕。
(邹志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