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夜间,县城区阳乐北大道的一名店主因店铺装修,擅自将店铺前行道树的半边树冠砍下,被附近巡逻的夜巡队工作人员撞见。县城管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万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以及万载县城管局园林管理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进行制止处理。
执法队员到达现场之后,立即制止了该店主擅自砍枝的违法行为,并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耐心接受执法人员的警示教育。该案根据《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砍伐、移植和非正常修剪城市树木的,责令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可处赔偿额2倍以下的罚款”。该店面老板最终将为其擅自损坏行道树的违法行为买单。
万载县城市管理局园林管理所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公共行道绿化树是美化城市、美化家园的公共财产,大家一定要爱惜,不得擅自破坏及砍伐(含修剪)行道绿化树,如发现此类行为,可积极向城管部门举报投诉(城管热线12319),我们将严管重罚,甚至移送至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希望广大市民共同爱护城市公共财物保护城市绿化设施,积极参与到城市管理当中来。如需修剪住房门前或商铺门前的行道绿化树木的,请主动到万载县城市管理局园林管理所申请,由行政管理主管部门审批后,并指导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修剪。
来源:万载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