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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万载开展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整治行动!

©原创 2021-12-08 08:37  阅读:1364 

关于开展驾乘摩托车、电动车

不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全面规范全县摩托车、电动车通行秩序,确保全县所有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全部佩戴安全头盔,结合我县推进城市建设工作及公安部交管局部署开展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万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全县范围所有城区道路、国省道、县乡道路。

二、重点车辆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

三、整治时间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2021年11月份为宣传引导阶段、2021年12月份为劝导督促阶段、2022年1月份开始为集中整治阶段。

四、整治内容1、宣传引导阶段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围绕“幸盔有你 安全同行”主题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广播、报纸、“两微一抖”等媒体平台,形成强大的宣传教育声势;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广泛动员党员干部、企业职工、志愿者齐抓共管,积极倡导辖区群众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时佩戴安全头盔,推动形成社会共识。

2、劝导督促阶段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交警大队、县市监局、县城管局、县教体局、县工业园管委会等单位强化联动,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机制,确保辖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外卖、快递等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积极向相关企业推广销售摩托车、电动车时配送安全头盔、共享单车配备安全头盔重要措施,带动全县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全覆盖。

3、集中整治阶段县交警大队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两站两员”的作用,动员力量开展佩戴安全头盔文明交通宣传和劝导整治活动,采取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方式,推动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自觉佩戴头盔。对不服从管理,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警示。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积极配合,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共建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万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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