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载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注销变型拖拉机牌证的公吿
根据国家农业农村部、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农机安企生产工作精神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江西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变型拖拉机管理的通知》(赣农机监字[2011] 6号)、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关于印发〈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农机函[2020] 9号)要求,经万载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将在原万载县农机局登记注册的变型拖拉机牌证予以注销。现将以下注销的变型拖拉机牌证公示公告(共190台)。自公告之日起,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注销作废,作废车辆口行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报废。如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万载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农业机械化管理股电话:0795-7102991)。
万载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