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记者从江西省文联推进文艺创作工作会上获悉,经江西省评比表彰办批准,江西省文联正式设立“江西省文艺创作奖”,并即将启动评选活动。
根据“江西省文艺创作奖”评选实施方案,参评作品为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创作生产的作品,共设立一、二、三等奖78项,奖励作品包括文学、戏剧、电影、电视、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曲艺、杂技作品及文艺理论评论专著(文章)。
江西省文艺创作奖的设立,对推动江西省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出人民需要、时代需要,独具江西特色、江西风格、江西气派的文艺作品,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